关于公布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(2017版)》的通知
2017-12-07
各博士研究生:
根据2017年6月中山大学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,现将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(2017版)》予以公布,自2016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,《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(2016)》同时废止。
请将本通知及附件中的有关内容及时传达到您的导师,并在学位授予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。
本通知附件见网址“教育处研究生科—信息公告”栏目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中山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(2017版)
教育处研究生科
2017年12月07日
相关附件:
附件: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(2017版)
